如果不是拿著太重的東西,如果不是穿著一雙太高的鞋子,從這裡到那裡的這件事,我喜歡用走的來完成。

無論多遠,我都會跟自己說,試著走走吧,走不動了再去搭車。

關於走路的愉快記憶應該可以追溯到20歲那年八月,第一次踏上英國,提著大行李隻身去按住宿家庭的門鈴,應門的是一個漂亮的德國女孩,她招呼我進房間放下行李,在起居室裡給我一盤鮮甜的蔬菜沙拉。她坐在我對面,告訴我說她是我的室友。

「時間還早,要不要到學校去看看,可以看到海呦!」她這樣說著,於是我跟著她走了將近一小時的路,沿途是很漂亮的英國房子,慢慢走到位於Brighton海濱的語言學校,學校不太起眼,但海面上閃著讓人炫目的波光,沙灘上有一個遊樂園,雖然不新潮了卻還是被輕鬆歡樂的氣氛包圍著,我跟Julia在海邊走了一會兒,然後再花近一小時的時間走回家。

其實是累壞了,但是心裡有種奇異的感覺,開始體會到行走這個移動方式帶給我的不同感受。

在英國的那一個月常常走路,八月的英國只要沒有陽光都是涼爽的舒服天氣,我用雙腳確實地體驗了這個小鎮的精采豐富,大多數的時間都是開開心心的,覺得擁有年輕的力量無論什麼事情都可以達成。


回到台灣以後也常常走路,最遠的一次是從敦化南路的誠品走回板橋的家,連華江橋我都硬給他走完。

當時只是想:「都走到仁愛路了,就繼續走到西門町吧,都走到西門町了,就繼續走到萬華吧,都走到萬華了,就連華江橋也來給他走走看好了。」

在眾多機車從我旁邊呼嘯而過之後走下了華江橋,過馬路,進家門,攤在沙發上並不特別覺得累,反而在心理興起一種"也不過如此"的豪氣。

很多人知道我的大暴走行徑後都會問我:「那麼遠啊!怎麼走得到?」

其實,就只是在快走不下去的時候,再多往前跨一步罷了!

後來慢慢發現,走路對我而言,是一種非常奢侈而珍貴的過程。沒有心事時,我都會邊走邊東張西望,看看路人也看看攤販,常會發現一些有趣的事。

有心事時,走路就是自己跟自己對話,自己安慰自己的過程,是一段不受干擾的獨處過程。

在辦公室裡,在家裡,總是要時時準備好與同事或家人互動,要小心翼翼地隱藏心緒,不希望別人察覺或為自己擔心。而在走路的過程,即使是在車水馬龍的路上,我卻常能感受到一種異常的安靜。

於是很多掛心的事,就在安靜和不斷地思考中,尋得了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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